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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围绕建设卓越人才培养和汇聚的战略基地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科思政”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导学共同体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办法》(浙大研院〔2019〕21号、浙大研〔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范围内开展第一届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
近五年内的校、院两级获奖团队原则上不再参评,再次参评的团队须有新的特色成效和创新经验。
二、评选标准
参评导学团队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在“尊师爱生好”“教学相长好”“同学互助好”“文化传创好”“团队发展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导学育人共同体方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尊师爱生好:导学团队应在日常互动中深化师生之间的尊重和关爱,营造一个温馨、和谐且充满支持的师生环境。
教学相长好:除了传统的教学内容,导学团队应注重将光电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融入教学中,鼓励学生参与实验室的研究项目,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同学互助好:鼓励团队内部成员在光电项目研究、实验设计和科研竞赛中相互协助,共同进步,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文化传创好:导学团队应积极构建以光电学科为核心的学术文化,通过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和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等方式,传承和创新光电领域的学术传统和文化。
团队发展好:导学团队应围绕光电学科的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学院在光电领域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提升。
三、评选奖励
(一)奖励导学团队导师组次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补偿名额1个(具体分配由导学团队主导师统筹协调)。奖励学院“五好”导学团队集体奖金10000元。
(二)从获评团队中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五好”导学团队评选。
四、评选条件
1. 团队主导师为浙江大学全职导师,在浙江大学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学生为评选当年注册在校的浙江大学研究生。
2. 导师全面落实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的职责,育人经验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3. 导师组成员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导学团队建设中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在光电领域的学术研究、技术创新和工程实践方面有显著成果,能够体现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学科特色和研究方向。
4. 团队学生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和创新实践,在导师引领下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教学相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5. 团队在研究生培养、导学共同体建设、团队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在引领研究生心怀“国之大者”和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方面成效显著。
6. 团队师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行为。
五、评选流程
各研究所广泛发动导师,做好候选导学团队的评选通知宣传工作。通过团队自荐、同行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一步开展内部评选推荐候选导学团队,每个研究所需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每个研究所至多推荐1个参评团队。
评审小组就申报导学团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导学团队,组织召开评审小组会议并开展会议评审,评审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于3月27日12:00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附件1)及导学团队简介模板(附件2)提交至weiyunqi@zj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魏老师,电话0571-87951839,邮箱weiyunqi@z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