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电学院院长助理岗位竞聘的通知
为了适应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党委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决定,设置学院院长助理岗位2名,面向全院进行公开竞聘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学科建设中心任务,协助院长、副院长做好学院相关专项工作和完成阶段性重大任务。
二、人选的条件资格要求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对待工作任务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国际视野,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关爱师生。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有改革创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学校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年龄不超过四十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特别优秀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经党委会研究后,可破格选拔。
三、选拔程序
1.本次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工作规定的程序进行。有符合条件的3人及以上报名,形成有效竞争,进行竞争上岗;如果只有2人及以下报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竞争上岗的选拔方式遴选或改用其他方式遴选。
2.一般情况下,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的岗位人选应在推荐报名的人员中产生考察对象。但经考核考察不能产生所需岗位的胜任人选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可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选拔。
四、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填写推(自)荐表。填写“光电学院院长助理岗位推(自)荐表”并在“粘贴电子照片”栏内贴上二寸标准正面免冠相片,“推(自)荐意见栏”内请简要填写理由。其中:组织推荐的须在意见栏最后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自荐的则不需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2.报送推(自)荐表。将纸质的“光电学院院长助理岗位推(自)荐表”送学院院办祝宇慧老师,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稿发至yhzhu@zju.edu.cn。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 3月16日12点
2.报名联系电话: 87951197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