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求是之光”奖教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刘文静发布时间:2020-11-23浏览次数:136



为表彰浙江大学光电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优秀教师,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无私奉献的立德树人工作氛围,根据《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求是之光”奖教金管理暂行办法》(光电学院〔201910号)文件精神,学院拟开展2020年度“求是之光”奖教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在学院教学、科研或管理岗位全职工作2年及以上,忠诚担当、为人师表、业务精湛、能力突出的优秀教职员工。


二、奖励名额

2020年度评选名额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为10000/个。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能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 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爱护学生、尊师重教,能够传扬教学相长、师生相宜、团队共建、和谐发展的特色导学文化,获评院级及以上的“五好导学团队”或类似奖项。

3. 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热爱教学,治学严谨,业务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学生爱戴,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4.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或学科前沿开展工作,潜心学术并取得重要科研进展,或为推动浙江大学光学工程学科声誉提升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5. 长期工作在实验室技术、实验安全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严谨踏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为推动学院实验室建设、保障实验室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6. 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党政管理岗位上以身作则,勤政廉洁,秉公办事,注重效率,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为学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作出突出贡献。

7. 党性强,作风正,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获评院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或带领党支部荣获“优秀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三)获得奖教金的教师,再次申报时不得使用之前获奖时填写过的工作业绩和奖励。


四、评选方式及步骤


1、推荐阶段(20201118~1130日)

候选人通过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产生。学院内研究所(中心)/教工党支部、机关、实验中心等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可推荐不超过6位候选人,候选人不限于本单位人员,但必须是学院在岗职工。被推荐或自荐的候选人应填写推荐(自荐)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电子版以“2020求是之光奖教金评选+候选人姓名”方式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评选阶段(2020121~129日)

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推荐材料、会评或答辩等形式,投票产生获奖人候选名单。


3、公示及表彰(20201210~20201215日)

学院对获奖人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予以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静

邮箱:liuwenjing@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7952287



附件:“求是之光”奖教金推(自)荐表.docx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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