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对各党支部做出如下部署。
一、时间安排
学院的主题教育从2019年9月开始,11月底基本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这次主题教育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
二、学习计划
(一)学习教育
学院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锋学子”教育培训,在11月邀请专家作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红船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化等专题辅导报告,请全体师生党员参加。10月-11月,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书记、支委进行1次轮训,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党务技能提升。
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为载体,组织集体学习研讨2天,结合党员个人自学,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各教工党支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强化铸魂育人”开展专题研讨。
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一次个人学习体会。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不断有新进步新领悟,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学习资料列表: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已发放到每位党员手中)
2、《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正在采购中)
3、习近平总书记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4、《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
5、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span style="font-family:" font-size:14pt;"="">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7、榜样学习:张富清等“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李保国等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交大西迁老教授、哈工大“八百壮士”、黄大年、钟扬、黄文秀等师生身边榜样。
(二)实践教育
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党支部在“十一”前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合唱比赛、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志愿者基地建设、“寻访身边优秀共产党员”等实践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主题党日,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三、调查研究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院事业发展战略布局和面临的挑战,学院班子将于近期面向师生开展调研,调研主题如下:
调研主题 | 负责人 |
加强学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双一流”建设 | 刘向东 |
提升学院各级党组织组织力的举措和机制 | 刘玉玲 |
学院人才培养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 | 郑臻荣 |
加强研究所级基层组织在“双一流”建设中的功能作用 | 戴道锌 |
加强学生党建与思政工作 | 郑丹文 |
请各支部就以上调研主题但不限于以上主题,为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学院在教三317门口设置意见收集箱,请广大党员将意见或建议于9月30日17:00前直接投放到信箱中,也可以通过邮件(liuwenjing@zju.edu.cn)或者直接来电(0571-87952287)反馈意见建议。
四、检视整改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主题教育结束前,党支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各党支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效,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
各党支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学习,学院党委将于2019年9月25日上午10:00,在教三440召开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会,请各支部书记准时参加。
中共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