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本科教学新教师任课资格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充分研讨,制定了《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新教师任课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全院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于2019年3月31日前通过邮件或直接反馈至学院教育教学办(玉泉校区教三-317)。
联系人:祝宇慧, 电话:87952476 ,邮 箱:yhzhu@zju.edu.cn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