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2016-2017学年,我校各基层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学校“六高强校”战略,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实现了新的突破,也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16-2017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浙江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条件。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以及的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2.名额分配。根据2016年底各单位团情况统计数据,各院级单位团委评选推荐校级先进的名额,按不超过各单位团员总数3%和2%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按不超过团支部总数10%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先进团支部(以上名额均四舍五入)。各青工单位团组织评选名额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结合“一学一做”教育实践要求,做好民主评议活动,每位团员要参照《团章》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认真总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不记名投票,民主推荐2016-2017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学年总结工作,光电团委将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
3.光电团委将参照校级先进的评选条件和比例,评选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
4.各团支部请于2017年4月16日前,将各类推荐表(见附件3-5)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至教三308柴惠婷同学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jianghexin@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
附件:
光电学院团委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