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党委发〔2005〕37号)的要求,全校本科生各班级必须配备班主任。按照学校规定,光电学院将选派教师担任2016级新生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班主任选聘标准
思想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维护学校稳定;业务水平较高;奉献精神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按照学校规定,光电学院将选派4位老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3.学校将于新生班主任上岗前统一安排培训。
4. 报名方式,请各位有意向的教师填写附件1发到刘玉玲老师邮箱yll@zju.edu.cn
5.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
附件1 班主任信息表
光电学院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