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技术防范,做好实验室防火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26浏览次数:4557

加强技术防范,做好实验室防火检查
编辑:lvye 日期:2010-11-19 08:08
各学院、系、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我校防火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校园安全,请各单位在开展实验室防火大检查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技术防范要点:
一、加强实验室的内务管理,保持实验室内的环境整洁。检查实验室内废弃物(化学废弃物、生化固废、易燃杂物等)是否得到及时的清理处置,减少实验室内的助燃物品,减少引发火灾的环节。
二、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检查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的情况,化学危险品是否分类管理,存放点是否通风、隔热、安全,标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试剂瓶、烧杯烧瓶等装有试剂但未盖上盖子开口暴露在空气中的情况。
三、加强实验室用电、用气安全,落实防火措施。检查是否存在不用的电器的电源未及时切断、乱拉乱接电线、使用花线现象和木质配电板、电路容量与设备功率不配备、接线板串接;气体钢瓶未分类存放、未固定,气体钢瓶及其管路缺乏标识等现象,强调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确认水、电、气等已处于关闭状态,。
四、加强危险性实验活动的监管。对于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高压蒸汽灭菌锅、明火电炉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任何人都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五、加强明火电炉的使用管理。检查使用明火电炉的实验室是否有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发的《浙江大学明火电炉使用许可证》;如有许可证,需检查其使用场所是否与许可证上的一致,使用场所2米内是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助燃物品,使用时是否有人值守。
六、加强冰箱和加热设备(烘箱、电阻炉等)的管理。检查冰箱和加热设备附近是否堆放助燃物品(杂物、纸箱、易燃化学品等)、影响散热的物品以及气体钢瓶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防爆改造的机械温控冰箱内有存放易燃易爆的化学品的现象。
七、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实验室内外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放置位置是合理,避免出现火情时无法及时应对。
八、特别要加强正在改建和修缮的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审查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资质,杜绝选用不合格的材料,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对于施工期间存在的违规现象或安全隐患,坚决、及时予以制止、整改。检查改建和修缮期间是否采取了必要应急、防范措施。
九、各单位是否配备一套应急所需的所有实验室的钥匙留存在办公室或委托物业值班室,由专门人员保管。
责任重于泰山,防患胜于未然”,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推动实验室安全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浙大”的建设。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