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关于2026年秋季硕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吴辰钦发布时间:2026-09-23浏览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院[2024]21号)、《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学年春学期完成中期考核申请延期至2026年秋季考核的硕士生20261012日前,完成中期考核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1.申请延期至2026年秋季考核的硕士生

2.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硕士生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查看首页学业进展栏目,课程成绩图标为绿色圆点的同学可以参加中期考核)。

二、考核要求:

1.个人学习计划已提交并审核通过。

2.参加考核时个人学习计划内的所有课程已修读完成或处于正在修读状态。

三、考核流程及内容:

1.硕士中期考核由课题组自行组织,考核小组应由至少3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学位硕士考核专家中至少包含1位行(企)业专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期考核专家小组原则上实行导师回避制。

2.考核前请提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点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申请)->新增,完成所有信息填报->提交。

1)已取得科研成果的可在科研栏目下录入已获得的成果信息(已获得科研成果未在本页面正常显示的,可以在备注中填写相关信息);

2)撰写中期考核报告(不少于1000字),填写《材料学院科学硕士(/专业硕士)中期考核表》(见附件),根据表中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并请导师审核签字。按序将中期考核答辩记录表、学院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报告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个人小结--上传原文附件处。

3)学科考核专家组成员首位请填写学科负责人,第二位填写考核组长,第三、四位填其他考核组成员,专家类型、工号、姓名、职称、单位、所在学科专业、是否博导等信息请录入完整。

3.中期考核通过后,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及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学院统一于20261016日审核,过后不补。

  

附件: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   级学术学位硕士生中期考核表.doc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 级专业学位硕士生中期考核表.doc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记录表.doc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