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好:
根据《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1.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通过普通招考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1.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于入学后2.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于转博后的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本次应开题研究生为:
2024级直博生、2025级普博生、2025级硕博连读生、2025级硕士生及前期没有开题的所有研究生应在本次完成开题,其他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也可以在本次进行开题(详见附件1)。
一、报告要求
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的选题意义或实践成果的可行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或实践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详见附件3)或《浙江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硕士不少于4000字、博士不少于6000字),并在学科、专业范围内公开报告。
二、组织形式
研究生开题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评审,专业学位考核小组应包含至少1名行业企业专家。
硕士生:由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硕士生开题报告/可行性论证考核专家组。
博士生:由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至少应有2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博士生开题报告/可行性论证考核专家组,其中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研究生还需满足交叉学科要求。
三、系统录入
学生本人及时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培养过程——开题报告),完成开题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相关内容录入。
1.指导小组成员:填写导师组成员
2.上传报告全文。
3.考核专家组成员:请将组长填写在首位,专家信息需填写完整。
4.专家论证意见:请完整填写意见(内容中必须包含“同意开题”或“不同意开题”)。
5.请导师登录系统审阅并确认,导师完成审核,学院进行审核。
四、开题流程
1.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系统内信息录入和导师审核,无需递交纸质材料,若有疑问请致电87953278。
2.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同学请下载填写附件2《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办317-1。后续如学位论文的方向与开题方向有较大出入的,必须重新提交开题报告。
附件1: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名单.xls
附件2: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模板.doc
附件4: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