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春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陈燕佳发布时间:2026-03-09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好: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落实落细分流退出机制,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现将我院2026年春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须在325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2025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详见附件1)。

2024级的硕士生以及前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硕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硕士生也建议本季度完成中期考核(可与中期进展一起进行)。

二、考核方式及专家组成员要求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研究所统一组织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导师(组)组织实施,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由学院统一组织公开进行。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专家应均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且外研究所专家不少于2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专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且行(企)业专家不少于2人。中期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原则上实行主导师回避制。

2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核专家均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核专家硕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人,且行(企)业专家不少于1人。

三、考核要求

根据《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从2025年起所有研究生中期考核参照新文件要求执行,其中需要特别关注一下几点: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中期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培养方案中必修的专业学位课程须修读完成才能申请中期考核。

2原则上所有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因特殊原因(如出国、休学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参加考核的,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经导师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确定延期时长后,方可延期。每位博士研究生在其学制内原则上仅允许延期考核一次。未按期参加考核且未经审核同意延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当次中期考核结果记不合格。

四、需完成的事项和提交的材料

1请将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据实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系统进去找到“应用中心”-“科研”模块按照类型分别录入;

2请将已完成的“读书报告”据实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系统进去找到“应用中心-培养过程-读书报告”(需导师审核);

3请将中期考核信息填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并上传中期个人小结(不少于1000字且必须突出此期间的个人科研工作):系统进去找到“应用中心-培养过程--中期考核”(需导师审核),下载“中期考核表”(考核小组成员可暂空);

4中期考核表。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按照百分制打分排序。各研究所打分排名后10%的博士研究生,考核结果记为暂缓通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二次中期考核,第二次考核将在首次考核后一年内完成。如未按要求完成第二次中期考核或者第二次中期考核仍未达到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应分流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者退学。

5考核后,研究生在系统补充考核小组成员信息后提交,并提醒导师审核。325日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考核表填写到第6点考核小组组成情况,第7点学科负责人意见和第8点由学院完成)和《个人小结》交研究生教育教学办317-1,并由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审核后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其他材料学院教学办归档。

6.申请延期考核的博士生请于313前填写附件2《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教育教学办317-1,不提交申请者视为正常参加考核人员。


附件1: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春季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xls 

附件2: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