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
2025年秋季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已陆续返回。后续工作安排注意事项如下:
1.由学院组织的隐名评阅结果,申请人和导师可在系统中查询。根据论文评阅意见,评阅总评结果判定为允许答辩的,进入答辩程序(硕士三份,博士五份),答辩需于9月15日前完成。
答辩前,学生应根据评阅专家的全部评阅意见逐条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填写《浙江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审修改后申请答辩表》(需要对所有评阅意见逐条修改,模板详见附件)。如有部分评阅意见学生及导师一致认为无需修改,需在修改说明中做出详细且合理的解释。
答辩前,由学生本人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信息,包括:(1)确认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专家要求详见本通知第5点);(2)输入答辩时间、答辩地点。
答辩前,携亲笔签字的《浙江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审修改后申请答辩表》到学院研究生科教三317-1统一领取表决票。领走的材料务必要全部归还。表决时:同意画“○”,不同意画“×”,画其它为废票。
2.以下情况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其余情况由导师组织学生答辩:
(1)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不通过终止学位申请程序的学位申请人;
(2)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复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
(3)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过学术观点分歧申述通过的学位申请人;
(4)“总体等级评价”全部为“C(一般)”的学位申请人;
(5)超过基本修业年限6 个月且“总体等级评价”无“A(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6)超过基本修业年限1 年且“总体等级评价”无“A(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3.答辩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以管理员身份登录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详见钉钉群通知),输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保存。
4.完成上述步骤后,请将如下纸制答辩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教三317-1,本次上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下午5点30分前。
答辩材料提交请按以下要求准备,答辩完成后提交到研究生科:
(1)评阅书5份(博士5份、硕士为3份,学院钉钉一对一私发版本)和修改说明(只要分档或总体评价有一般及以下(即C及以下)和大修改的同学需要交修改说明,修改说明需要本人、导师、答辩主席签名,每一份评阅书的意见均需逐一罗列,模板详见附件)

(2)独创性声明2份(导师签名的原件),学位论文中可以用复印件
(3)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论文作者需针对所有评阅意见及答辩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逐条修改,导师及论文作者一致认为无需修改的意见需在该文件中做出详细且合理的解释,该文件在答辩后由学生本人及导师亲笔签名,模板详见附件)
(4)表决票
(5)答辩记录1份(表决票数目与答辩记录中答辩委员人数一致,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答辩记录尽量详细,可附页,模板详见附件)
(6)论文作者/指导教师签名页中文和英文各1份
上述六份材料请按照标号顺序装订好(评阅书在最上面,签名页在最下面),左上角一个燕尾夹。
(7)小论文发表证明材料,请按照系统审核通过的提交,左上角订书机订好,并写上学号姓名
一级期刊论文:请提供带卷期号和页码的论文首页,杂志首页复印件。
SCI/EI期刊论文:请提供论文首页,录用/检索证明(如果是SCI请上传web of science的截图 如果是EI,请上传ei village的检索截图,一级请上传发表或录用的截图)
SCI检索证明网址:https://www.webofknowledge.com
EI检索证明网址:https://www.engineeringvillage.com/
会议论文已检索(SCI/EI/ISTP)的需提供检索证明(网上检索打印即可)和论文首页;
专利请提供授权证明,且证明的材料上要有本人姓名,复印件有效
(8)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贴好照片)【不要随意删减调整格式,双面打印,用钉书机分别装订好2份,左侧两个钉!!!!】,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等评语所有同学都需要找所在支部书记填写!
(9)博士学位论文1本彩打终稿,硕士无需提交彩打终稿,系统终稿请确保上传系统的终稿是有导师和作者签名的版本(系统的终稿请在学科、学部、学校学位审核按钮通过后上传),论文将被国家图书馆等单位收藏,请务必认真对待。
注:以上材料所有需签字的部分都需亲笔签字。
5.答辩有关规定重申(根据学校新规定,与以往有不同,请注意):
(1)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 5 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校外相关学科或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不少于 2 人。博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 1 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多学科或者专业领域交叉的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应选聘所涉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 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且在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时需要回避。
(2)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 3 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校外相关学科或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参加。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 1 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 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且在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时需要回避。
(3)博士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硕士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4)答辩过程必须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6.关于学位论文答辩酬金的规定如下: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酬金为:答辩委员5至7人,每人300至800元;记录员每人100-150元/人。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酬金为:答辩委员3至5人,每人200至500元。记录员50-100元/人。
7.答辩酬金支付流程参考:
答辩前准备《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纸质稿(模板详见附件),请评委和记录员签名,答辩后与提交申请学位的纸质材料一起,由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办公室审核,评阅和答辩费需要从培养费折子(各所一本,在各所秘书处),通过浙大财务系统发酬金。向校外专家发放酬金需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与开户行信息,向校内专家发放酬金需录入工号。评阅部分酬金由学院统一支付,附件表格中该部分无需填写。
8.9月15日前,在系统中审核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专业等用于学位证书印制以及数据上报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证书印制及学信网学位信息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