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关于组织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发布者:祝宇慧发布时间:2025-03-10浏览次数:1479

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光电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现将开题报告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硕士生:2024级硕士生;

博士生:2023级全体直博生、2024级全体普博生、2024级硕博连读生;以及因延期而未开题的研究生和论文推进顺利且满足如下开题时间的研究生: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1.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直接攻博生应于入学后2.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读生应于转博后的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 1.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的学生开题答辩请参考工程师学院通知,系统内学院审核由工程师学院完成。

二、报告要求

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浙江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硕士不少于4000字、博士不少于6000字),并在所属学术学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报告。

三、组织形式

研究生开题报告以研究所为单位分组进行开题答辩,鼓励所内分大组进行开题。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 3 名)评审,专业学位考核小组应包含至少1名行业企业专家

硕士生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硕士生开题报告考核专家组

博士生: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至少应有2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博士生开题报告考核专家组

四、系统录入

学生本人及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新系统(培养过程——开题报告)完成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录入。

1)指导小组成员:填写导师组成员

2)上传开题报告全文。

3)开题答辩专家组成员:请将组长填写在首位,专家信息需填写完整。

4)专家论证意见:请完整填写意见(内容中必须包含同意开题不同意开题)。

5)请导师登录系统审阅并确认,导师完成审核,学院才能审核。

五、开题流程

1.请于2025630日前完成系统内信息录入和导师审核,无需递交纸质材料,若有疑问请致电87952637,祝老师。

2.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同学请下载填写《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交至教育教学办。后续如学位论文的方向与开题方向有较大出入的,必须重新提交开题报告。

附件:

1.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doc

3.研究生开题报告模版.doc

4.2025年3月开题报告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