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玉之泉控股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合规性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何世民发布时间:2024-12-05浏览次数:10

关于“杭州玉之泉控股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合规性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浙江大学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管理细则(试行)》(浙大发〔2024〕2号)、《浙江大学教职工创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合规性审查细则(试行)》(浙大发〔2024〕3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与教职工协商一致,现教职工刘旭、匡翠方、李海峰创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合规性审查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企业信息

申请

单位

持股情况

审查意见

其他

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

时间

1

杭州玉之泉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6号楼324

2022年11月23日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光电工程研究所

匡翠方:

直接持股33.3333%

建议合规化补偿股权比例为教职工直接持股比例的13.34%,其中:

①匡翠方:

4.4467%

②刘旭:4.4467%

③李海峰:4.4467%

刘旭:

直接持股33.3333%

李海峰:

直接持股33.3333%

本次项目公示期为1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向光电学院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提出。

光电科学工程学院

电话0571-87951767E-mail:hsm@zju.edu.cn

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电话:0571-88982817E-mail:ott@zju.edu.cn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工程学院

2024年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