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玉之泉控股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合规性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浙江大学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管理细则(试行)》(浙大发〔2024〕2号)、《浙江大学教职工创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合规性审查细则(试行)》(浙大发〔2024〕3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与教职工协商一致,现将教职工刘旭、匡翠方、李海峰创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合规性审查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企业信息 | 申请 单位 | 持股情况 | 审查意见 | 其他 | ||
名称 | 注册地址 | 注册 时间 | |||||
1 | 杭州玉之泉控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6号楼324室 | 2022年11月23日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光电工程研究所 | 匡翠方: 直接持股33.3333% | 建议合规化补偿股权比例为教职工直接持股比例的13.34%,其中: ①匡翠方: 4.4467% ②刘旭:4.4467% ③李海峰:4.4467% | 无 |
刘旭: 直接持股33.3333% | |||||||
李海峰: 直接持股33.3333% |
本次项目公示期为1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向光电学院、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提出。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571-87951767,E-mail:hsm@zju.edu.cn
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电话:0571-88982817;E-mail:ott@zju.edu.cn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