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季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陈燕佳发布时间:2024-12-02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2025年起学位申请增加预答辩环节,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经导师(组)审查同意后,组成以导师及导师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进行评审,专业学位应包含至少1名行业(企业)专家,学位论文初稿需在预答辩前发至预答辩专家,并由学生本人于预答辩3天前填写2025年春季度预答辩前信息公示表https://docs.qq.com/sheet/DVkJycGZIUFpLdE1W?tab=BB08J2

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预审)申请表》并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下载并由导师及专家签字确认,以书面形式于20241230前提交至教三317-1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科(电话:0571-8795327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