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关于组织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发布者:祝宇慧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1136

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光电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现将开题报告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硕士生:2023级硕士生;

博士生:2022级全体直博生、2023级全体普博生、2023级秋季硕博连读生;

以及因延期而未开题的研究生和论文推进顺利且满足如下开题时间的研究生: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1.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直接攻博生应于入学后2.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读生应于转博后的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 1.5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二、报告要求

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不少于4000字、博士不少于6000字),并在所属学术学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

三、组织形式

研究生开题报告由各研究所教学副所长负责,以研究所为单位分组进行开题答辩,鼓励所内分大组进行开题。

硕士生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硕士生开题报告考核专家组

博士生: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至少应有2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博士生开题报告考核专家组

四、材料递交

10月30日前,学生本人及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新系统(“培养过程”“开题报告”)完成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录入,上传开题报告全文,开题汇报后,请确保系统内已补充完善,完成专家论证意见的录入,并请导师在网上审核通过,否则学院无法审核处理。

无法按时【以学校文件规定的学年计算:第九条(五)】完成开题的同学请下载填写《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交至教育教学办。后续如学位论文的方向与开题方向有较大出入的,必须重新提交开题报告。

附件:

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pdf

2.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doc

3. 开题报告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