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祝宇慧发布时间:2024-06-25浏览次数:10

个人学习计划是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的基本依据,学习计划中每项课程学分都需要满足最低学分要求。研究生必须修完个人学习计划内的所有课程后,才能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的毕业课程学分自动审核环节;若未修读完成计划内的制定课程或者计划不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则该研究生无法通过审核环节,无法顺利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阶段。现将个人学习计划集中办理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本次集中办理审核面向20249月和12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导师审核时间:2024625-71日。

2.学院审核:9月毕业的审核时间为72-4日,12月毕业的审核时间为75-719

三、具体步骤

1.学生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https://yjsy.zju.edu.cn),仔细核对个人学习计划中的制定课程是否和实际修读课程相同(包括全部课程、公共学位课程、专业课、专业学位课、公共素质课);确认个人学习计划中的所有已选课程都已修读完成并核对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要求、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要求)。

2.如确认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提交个人学习计划时显示与要求一致,则提交个人申请,再联系导师审核,再到学院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个人学习计划才正式生效,毕业时才能完成毕业课程学分自动审核。

3. 学生应在学院审核后再次查看个人学习计划是否都通过审核,学院审核通过第二天后,务必确认老系统学位申请版块课程栏是否显示已通过。如还是显示未通过,需要学生进一步检查原因处理,否则影响后续毕业。

四、注意事项

提交学习计划时,如显示“不一致”或个人学习计划一致且导师和学院均已审核,但是学位版块课程还未通过的,请对照下面可能的原因,按照解决办法进行自查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核。

原因1:个人学习计划与实际修读不一致。如实际已修读某课程但未纳入个人学习计划。

解决办法:将实际修读的课程加入学习计划,在提交时写明修读原因及希望用实际修读课程来代替某类别的课程,并提交。(比如因为与研究方向相关,实际选择并修读了课程A,但被系统视为跨专业课最终不满足专业课的学分要求,则在提交个人申请时说明,由导师审核通过后再由学院审核操作将该课程纳入专业选修课。)

原因2:列入的课程中有一门或几门课程名称或学分等信息在修读时与目前培养方案的课程信息不同。

解决办法:将实际修读的课程(以课程号为准)加入学习计划,在提交时写明替代的具体课程名称和学分的信息,并提交。

原因3:公共素质课未修。有学生会选错公共素质课,这个不能用其他课程替代。学生发现问题后需要马上选课修读。

由于个人学习计划将作为毕业学分审核的依据,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并及时提交学习计划。如因个人原因一直不提交审核个人学习计划,导致因毕业课程学分相关问题而无法顺利毕业的同学,责任自负。

其它不明事宜请邮件联系祝老师:yhzhu@zju.edu.cn(邮件里注明手机号)或致电87952637


2024625

光电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