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曼华发布时间:2024-04-23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9、2020、2021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2、2023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由各学院(系)、学园团委统计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个人申报材料收取(55前)

学生5月5日24:00前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证书补办申请表等材料至邮箱3210100942@zju.edu.cn。

)初审、复审结果以及证书颁发等待后续通知

(三)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高校入学起至2024年5月5

(四)上报格式

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以【学号+姓名+X星志愿者申请】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发送。材料内容包括:星级志愿者申请表、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表,材料模板见附件。

  


联系人:

宋锦涛同学 19883106752

附件:

X星级XX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doc

X星级XXX证书补办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