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情况20240102

发布者:查蒙发布时间:2024-01-02浏览次数:10

各位相关同学:


  开题报告审核结果如下:开题报告审核情况20240102.xlsx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要求:“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1.5 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直接攻博生应于入学后2.5 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读生应于转博后的1 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1.5 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博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后,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12 个月,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后,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6 个月,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同学,尽快在系统提交并补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查老师 87953278 教三317-1


光电学院研究生科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