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体现党和政府对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对象(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认定结果分两档予以资助。普通资助对象为一档,资助金额为3300元;重点资助对象为二档,资助金额为3900元,具体金额根据申请人数和中央下拨经费情况确定。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中央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按各学院(系)、学园资助对象比例分配到各学院(系)、学园,由学院(系)、学园按规定等额评选。
2.10月16日(周一)17:00之前:符合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国家资助申请”,选择“国家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返回首页(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下载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自行填写(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通知中的附件1空白申请表填写)。
(3)调整申请表。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完整,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共青团员”等,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填写要求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
(4)附件1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名)交给教三317张曼华老师处,附件2电子汇总表发送邮箱513108014@qq.com。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院(系)、学园和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评审资格。
2.各学院(系)、学园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有关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真正发挥国家助学金在激励和扶持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作用。
3.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或打印、复印版,以减少材料体积;申请表中各学院(系)、学园印章不能为打印版。请各学院(系)、学园在接收申请表时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予以退回重填。
4.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