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浙江大学青山海外交流基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魏运其发布时间:2023-07-04浏览次数:141


为支持浙江大学人才培养,进一步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培育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力争让更多优秀的学子能够赴国际一流大学深造和交流。青山慈善基金会特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浙江大学青山海外交流基金。现将本奖学金的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该奖学金面向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

5)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同期其他项目的同学不能同时申请本项目。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二、资助标准

本基金分AB两类资助标准:

A类:赴海外一流大学攻读学位,优先资助获得国际一流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综合考虑当地消费水平、学生家庭情况、学生已获其他资助情况等因素,每人每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如有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优先资助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能源工程学院的学生。

B类:参加与国际一流大学的联合培养项目、交换学习、海外实验室研修等项目,每人每月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其中:国际一流大学原则上要求在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英国QS、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THE、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等排行榜中至少一个排行榜进入前100名或学科排名进入以上排行榜前50名。上述资助金额的核定,将综合考虑当地消费水平、学生家庭情况、学生已获其他资助情况等因素。本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学生出国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青山海外交流基金申请表》(附件1以及附件2),经由导师、学院(系)及其分管学生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另附个人简介、海外交流证明(录取通知书等)、论文成果、外语证明、成绩单、家庭年收入流水等。

3、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iuruoran@zju.edu.cn,邮件命名为青山基金申请+本科/硕士/博士+姓名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教3-317 魏老师办公室(录取函等相关文件可上交复印件)。

4、电子版、纸质版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714日中午11:30,逾期不予参评。

四、其他事项

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材料,取消申请人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2.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递交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初步确定资助人选、资助时间和资助金额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在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将上述评审结果提交浙江大学青山海外交流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终审,由管委会确定最终资助对象。

4.获奖学生应每年度上交总结报告、科研成果等,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总结材料或者汇报答辩会等方式对获奖学生进行年度考核,学生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下一学年的资助。同时,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第二年资助资格。

5.正常情况下获奖学生应按期派出。逾期未成行者或未按要求完成培养环节者,将自动取消获奖资格,同时学校有权追回前期资助金额。

6.若获奖学生在受资助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损害国家利益或因个人原因而无法继续学业、相关材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则撤销该荣誉并停止发放本基金,同时学校有权追回前期资助金额。

7.联系人:教3 317 魏老师  weiyunqi@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青山海外交流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度“浙江大学青山海外交流基金”光电学院拟推荐名单.xlsx

附件3(生活费参考标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 国家公派 留学人员 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pdf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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