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曼华发布时间:2023-04-26浏览次数:291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820192020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12022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由各学院(系)、学园团委统计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个人申报材料收取(54前)

学生于5424:00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证书补办申请表等材料至邮箱3200104029@zju.edu.cn,如在今年寒假有参加其他校外组织的志愿活动并进行签到计时的同学,需要附上【校外个人】信用时数志愿服务活动证明(见附件2)

)初审、复审结果以及证书颁发等待后续通知

(三)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354日。

(四)上报格式

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以“【姓名+学号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发送。材料内容包括:星级志愿者申请表、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表、校外个人信用时数证明(若有),材料模板见附件。


联系人:

鲁铖涛同学 15355042012


附件1: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相关材料模板.rar

附件2:【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信用时数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