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光电学院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的通知

发布者:魏运其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4844

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现面向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含推免生、统考生)开展政审、调档等相关工作。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联系所在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政审

(1)请学生本人打印《2023浙江大学光电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函.pdf(附件1),填写抬头、姓名;

(2)请学生本人打印《2023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附件2,正反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综合表现情况;

(3)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两份文件,并将以上两份纸质材料,交至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如辅导员),请负责人根据附件2内的填表说明,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后密封,于5月30日前邮寄至我院(禁止学生本人邮寄)

(4)请用EMS寄送。(特殊情况使用机要寄送也可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三教学楼317室,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571-87951839,邮编:310027。

二、调档

(1)请学生本人将2023浙江大学光电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函.pdf(同上,毕业前后不再另发调档函交至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

(2)请学生于毕业前后积极联系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时跟进档案寄送情况;

(3)请所在单位负责人核查档案(含学籍材料、党员材料、团员材料等)后密封,于8月20日前邮寄至我院(禁止学生本人邮寄)。强军计划、定向在职等特殊情况除外。

(4)请用EMS寄送。(特殊情况使用机要寄送也可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三教学楼317室,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571-87951839,邮编:310027。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政审合格,档案接收后确认无问题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体检、政审,尽早将档案寄送到我院,以免造成录取通知书的签收延误。

(2)本院应届毕业生请于4月30日之前,将以上两份纸质材料于工作日办公时间内交至教三317。


附件1:2023浙江大学光电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函.pdf

附件2:2023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