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于浩晨发布时间:2023-03-09浏览次数:361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2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自主遴选博士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请以研究所为单位开展博士生中期考核。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导出的表格。中期考核表纸质文档和个人小结请以研究所为单位交玉泉校区教三-317室研究生科于老师,院里统一交分管院长签名、盖章并存入博士生档案。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请于410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调整博士生资助发放标准。


四、科研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

科研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可参照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执行。


、分流/退出学生的学籍处理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将本次中期考核分流/退出学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和“中期考核汇总表”一起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


六、“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老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

2.系统“考核级别”下拉选项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暂缓通过”为:“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但可以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为:2种分流类型的选项。

3.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改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改,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

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系统导出路径:学生提交博转硕申请→学籍→学籍异动→异动打印→查询→处理意见表。


关于中期考核前、后博士生享受的经费资助和资助标准,根据学校最新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执行。


研究生院原文链接:https://yjsybg.zju.edu.cn/2023/0307/c61748a2725070/page.htm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doc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doc

学籍异动处理表(中期考核博转硕)--申请、打印流程.docx

相关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