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个人申报、现场答辩及评审委员会评选等环节,学院拟授予沈凡琪等10名同学第四届“求是之光”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学号 | 姓名 | 类别 |
12230014 | 沈凡琪 | 博 |
11930064 | 孙轲 | 博 |
12030002 | 闫景涛 | 博 |
12030003 | 陈世锜 | 博 |
22030049 | 洪仕瀚 | 硕 |
22030079 | 陈冠安 | 硕 |
3190103121 | 何家建 | 本 |
3200100353 | 赵宇骐 | 本 |
3200103801 | 刘钦卫 | 本 |
3200104029 | 宋锦涛 | 本 |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4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办公室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人: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张曼华老师(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三教学大楼317)
联系电话:87951839
电子邮箱:zmh1122@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