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拍摄的通知

发布者:唐经薇发布时间:2022-10-10浏览次数:17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即毕业照拍摄工作定于20221018日上午11:05开始,地点:玉泉校区教7-308。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需在各院系毕业图像拍摄前完成)

1.学生本人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结业—毕业生信息核对”栏,逐个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生源所在地、政治面貌、民族、QQ号”等个人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名,交由班长后于1014日之前送至教三317唐老师处。已确认的信息不能再更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建议姓全部大写,名首字母大写,或与本人护照一致。姓名拼音有误请在网上直接修改。

2.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资料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须提前半年提供招生办(浙大或高考报名地)或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或盖有相关部门公章),交学籍中心金老师,联系电话:88981244

3.“政治面貌”栏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内容填写。

二、毕业图像拍摄(延长学制已拍摄的同学不用再拍摄)

1.毕业图像采集自2023届起使用图像采集码验证学生身份,采集码是静态码,截图可用,可以通过学信网网站、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学信网手机app三种方式登录后获取(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3)。为保障现场拍摄效率,请各位同学务必于拍摄前1-3天提前获取采集码并保存至手机相册

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质量,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拍摄,一位学生只能拍摄一次,如因多次拍摄造成学信网照片与证件不符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拍摄要求(北京新华社今年标准提高)

 ①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

 ②眼镜:拍照时不得佩戴有色眼镜(含美瞳)。

 ③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④头发不要有碎发,不能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脸部注意不要过油,不要高光高亮,嘴唇自然闭合。

 ⑤衣着:穿衬衫(最好白色有领衬衫),如果没有,穿浅色有领衣服(颜色单一不要花哨),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不要穿蓝色、紫色、黄色、绿色、粉色的衣服,避免复杂图案、条纹。衬衫需要带方领,领子不可是蝴蝶结等花样。

 ⑥不得画眼妆戴美瞳等隐形眼镜,可选择涂淡色口红。

请按照此标准进行准备,以免学信网上传成功率低。

3.请各班班长及时通知并组织好本班同学,拍摄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拍摄,并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整好队。迟到者将无法安排拍摄,后果自负。班长务必在16号提醒本班同学获取采集码并保存至手机相册。拍摄过程中,严格按照刷码顺序拍照。

各班拍照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018日上午(周二)玉泉校区教7-308。请各班提前10分钟到现场。

班级

人数(含二学位)

拍摄时间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901

28

11:05-11:1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902

29

11:15-11:2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903

28

11:25-11:4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904

29

11:40-11:50


4.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校生必须参加学校的统一图像拍摄,留学生等不能返校的,后期再另行通知图像拍摄方式。

5.本次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新华社要求收取,每人18.5元,提供2寸照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等。拍摄费(现金、支付宝均可)由各小班班长收齐交给学院组织拍照的老师,后统一转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

附件1 新华社证件照拍摄要求.docx

附件2 图像采集码保存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