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1级普通博士生、2020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请以研究所为单位开展博士生中期考核。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导出的表格。中期考核表纸质文档和个人小结请以研究所为单位交玉泉校区教三-317室研究生科查老师,院里统一交分管院长签名、盖章并存入博士生档案。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调整博士生资助发放标准。
四、资助标准的调整时间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资助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五、分流/退出学生的学籍处理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2020级直接攻博生、2021级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如分流为硕士生,“预计毕业时间”应为2023年6月30日或之后。请各学院(系)将本次中期考核分流/退出学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和“中期考核汇总表”一起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
六、“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老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
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系统导出路径:学生提交博转硕申请→学籍→学籍异动→异动打印→查询→处理意见表。
研究生院原文链接:https://yjsybg.zju.edu.cn/2022/0906/c61747a2613681/page.htm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8日
附件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doc
附件4:学籍异动处理表(中期考核博转硕)--申请、打印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