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将于9月12日(周一)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课时间
9月12日(周一)秋季学期正式上课。请任课教师再次查询确认所授课程教学班的开课时间,做好秋学期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9月11日(周日)前完成“学在浙大”平台建课工作,及时维护课程学习资源。9月12日(周一)正式开始上课后,按照课表排定的时间地点授课,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另外,考虑到启用北区教学楼后,师生在东西区教学楼和北区教学楼之间的通勤时间有所增加,自秋学期起第2节课与第3节课、第8节课与第9节课之间的休息时间从15分钟调整为25分钟,相应第3节课、第6节课、第9节课、第11节课的上课时间分别调整为10:00、13:25、16:15、18:50,请师生遵照校历安排执行。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时参加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学习。若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校,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通过“学在浙大”及时观看课程直播或视频回放,按时提交课程作业。线上学习操作方式请参考《“学在浙大”支持线上教学快速上手指南》(附件1)。
二、课程安排
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此处可查询您在秋、秋冬(春夏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培养”——“我的课程”,此处可查询您在秋、秋冬(春夏连上课程)季学期的选课情况。
三、选课名单查询、打印
根据网上选课安排,秋季学期选课初选名单9月8日12:00后确定,最终名单将在9月17日12:00后确定,烦请及时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
名单查询、打印方法: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学年”请选择2022,“学期”请选择秋冬学期,然后点击课程后的选课名单“查看”栏,即可查询您所承担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点击“下载”栏,即可下载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四、学时录入
任课教师在课程成绩录入前,请完成主讲教师和辅讲教师的学时录入:点击“课程管理”——“课时分配情况”,“学年”请选择2022,“学期”请选择秋冬学期,然后点击“操作”进行学时录入。如存在“辅讲教师”名单调整情况,请联系学院(系)研究生科。
五、课程成绩录入、打印、修改
1. 成绩录入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显示相关课程,然后点击“编辑”即可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前,请先选择成绩的记分方式(有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3种)。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录入的成绩可暂时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提交”按钮。
2. 成绩打印
成绩录入完毕并提交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课程考试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
3. 成绩修改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变动成绩的课程。点击编辑,即进入申请修改成绩界面。点击相应需要修改成绩旁的“修改”,输入正确的成绩,点击“提交”,将会提交一条成绩修改申请。成绩修改申请通过成绩主管部门审核后,该课程成绩修改成功(申请变动成绩需任课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表、论文或试卷复印件至研究生培养处)。
在“课程”——“成绩变动”栏目可查看成绩变动的历史和申请状态。具体方法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对于审核状态为“通过”的条目,只能点击“查看”按钮,对申请内容进行查看;对于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条目,可以进行“撤销”等操作。
成绩修改的受理时间在成绩入库后两个月内。
六、其他相关提示
任课教师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17〕18号)。
选课期间公共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最新通知栏中发布,请注意查看。
学院请提醒相关毕业生:务必按培养方案要求对本人课程修读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尤其注意培养方案是否要求必修公共素质课程至少一门。若需补修课程务必在选课开放期间进行选课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学院专业课请联系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