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吕成祯发布时间:2022-02-22浏览次数:283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现就开展2022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

三、奖励标准: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共有两个名额,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1.学生本人按照申请条件,填写2022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如发表的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所填成果一致)向学院提出申请,并于3月10日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到邮箱:22060534@zju.edu.cn(打包材料命名为:XXX+学号+2022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表文件命名为XXX-汇总表,佐证材料文件命名为XXX-XX首页);纸质版材料于3月10日下午17:00前交至教三317办公室查蒙老师处。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1年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0-2021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请注意:

   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主要是考虑到学生毕业学年所产生的各类成果未参与过评奖评优,所以设立了此奖学金。因此,只要2021-2022学年是该学生的学制毕业学年(就是根据学制计算今年是他的毕业学年)就可以参评,即使后面他会延期也可以评。但若现在已经是延期状态,那这个学年就不是他的“学制内毕业学年”,就不能参评。

  2022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奖学金汇总表.xlsx

原文链接:http://ygb.zju.edu.cn/2022/0222/c31564a2499101/page.htm


 

 

 光电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