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 〔2019〕162号),现启动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
计划新申请的同学请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操作: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
2. 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4.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二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若已填好两份申请表则无需再打印),并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签字;
6.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班长;
7. 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长,由班长协助班主任组织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并在申请表上填写“民主评议”部分;
8. 班长将评议后的本班申请表交至教三317张曼华老师处,电子版汇总表汇总后发送至3190105445@zju.edu.cn(注:汇总表命名为:【班级】2021-2022春夏学期资助对象汇总表)。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资助对象”,确认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纸质版交至辅导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90105445@zju.edu.cn,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5),纸质版交至辅导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90105445@zju.edu.cn。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对学生资助对象进行准确认定,是做好整体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学院(系)、学园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1. 深入了解学生情况,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纳入资助对象范畴中。对于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学生,以及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各学院(系)、学园要及时掌握情况并调整。
2. 3月4日前,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3. 3月9日前,请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的组长班主任老师完成评议并签字;
4. 3月10日前,请班长将班主任签字后的申请表提交至教三317张曼华老师处、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3190105445@zju.edu.cn。
联系人:张曼华老师 教三317
附件:
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pdf
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1年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