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资助】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 (新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曼华发布时间:2021-11-10浏览次数: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新申请的评定工作。以下为具体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及各院系名额分配要求(附件1、附件2),光电学院本次开放刘永龄助学金1个名额、绿城助学金2个名额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资助,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流程(学生操作具体详见第1条和第3条)

1. 11月13日18:00前,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附件。从本通知中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意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并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刘永龄助学金有其自身申请表,附件6,请下载填写其自身表格代替附件3,上交电子与纸质材料时同);

(2)项目申请。在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内“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开放的自身符合要求的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3)提交申请。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与成绩单pdf版(附件4,2021级新生不需要上传成绩单,以下上交电子与纸质材料时同),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

(4)电子材料递交。以【姓名+外设助学金】为主题,将申请表、成绩单pdf版与填写后的《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1850593868@qq.com。

(5)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2. 11月19日18:00前,各学院(系)、学园的资助工作负责人登录ETA平台,完成辅导员、副书记逐级审核。

3. 11月25日18:00前,外设助学金校级工作人员将对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联系有误的学生修改,无误后会将申请表打包发回院系,院系打印后通知学生签字并上交盖章版成绩单(一式两份,波音助学金一式三份)。

4. 11月26日17:00前,学院(系)、学园资助工作负责人将汇总表(盖章版)、申请表(签字、盖章版)、成绩单(盖章版)等材料送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6外设奖助学金服务部。

5.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三、申请材料清单

1.电子版材料,由院系收齐后按照主题【学院+内容】打包发送至zzbgs@zju.edu.cn,具体材料如下:

(1)申请表(无需签字、盖章);

(2)成绩单pdf版(2021级新生无需提交);

(3)汇总表(无需盖章)。

2. 纸质版材料,需学院(系)、学园打印、签字提交:

(1)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

(2)盖章版成绩单(新生无需提交,一式两份),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纳米楼打印的不用另盖章,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要加盖成绩专用章。另外,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

(3)汇总表(一式两份,盖章版)。

特别提醒:

1. 请学院(系)、学园辅导员积极做好新申请的审核工作,对受助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成绩、籍贯等要求严格把关,并注意检查申请表格式、助学金名称等重要信息,如有必要可帮助适当调整订正。

2.“浙·时”梦想基金、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另见网站通知,请相关同学特别关注。


附件1:《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新申请项目汇总》.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电子版成绩单PDF格式导出操作指南》.pdf

附件5:《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6:特殊助学金表格.rar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