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拍摄的通知

发布者:唐经薇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698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光电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将于20211027日下午3:35进行图像采集拍摄(具体拍摄地点另行通知)。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班班长通知到每位学生。

一、信息核对

1.学生本人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结业—毕业信息核对”栏,逐个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生源所在地、政治面貌、民族、QQ号”等个人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名,由班长统一收齐后于10月11日下午5:00前交玉泉教三317办公室唐老师处。已确认的信息不能再更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建议姓全部大写,名首字母大写,或与本人护照一致。姓名拼音有误请在网上直接修改。

2.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资料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须提前半年提供招生办(浙大或高考报名地)或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或盖有相关部门公章),交学籍中心金老师,联系电话:88981244

3.“政治面貌”栏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内容填写。

二、毕业照拍摄

1.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质量,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拍摄,一位学生只能拍摄一次,如因多次拍摄造成学信网照片与证件不符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拍照时请携带身份证!如遗失可带临时身份证或者校园卡,报身份证号码。

2.拍摄要求(北京新华社今年标准提高)

  1. 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

  2. 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晴,眼镜不能有反光。如需要佩戴眼镜的,可自行准备无镜片眼镜框架。

  3.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4. 头发不要有碎发,不能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脸部注意不要过油,不要高光高亮,嘴唇自然闭合。

  5. 衣着:穿衬衫(最好白色有领衬衫),如果没有,穿浅色有领衣服(颜色单一不要花哨),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不要穿蓝色、紫色、黄色、绿色、粉色的衣服,避免复杂图案、条纹。衬衫需要带方领,领子不可是蝴蝶结等花样。

  6. 不得画眼妆戴美瞳等隐形眼镜,可淡妆,口红不能太红。

请同学们尽量按照此标准进行准备,以免学信网上传成功率低。

3.请各班班长及时通知并组织好本班同学,拍摄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拍摄,请提前10分钟左右整好队。过时将无法进行拍摄。拍摄过程中,学院带队老师会组织学生按序逐个刷身份证。学生严格按照刷卡顺序拍照。因事宜不能按时拍摄的,均安排在下午所有院系结束后补拍,中间不予单独补拍

各班拍照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027日下午(周三)

拍摄地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A110

班级

人数(含竺院和二学位同学)

拍摄时间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801

32

15:35-15:5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802

31

15:55-16:1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803

32

16:10-16:2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804

33

16:25-16:40

2017级未采集过图像的同学请于15:30前到达拍摄地。

4.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校生必须参加学校的统一图像拍摄,留学生等不能返校的,后期再另行通知图像拍摄方式。

5.本次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新华社要求收取,每人18.5元,提供2寸照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等。拍摄费(现金、支付宝均可)由各小班班长收齐交给学院组织拍照的老师,后统一转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


附新华社证件照拍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