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现将浙江大学光电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每位研究生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请于10月15日由班长(或班长委托其他班委)统一收齐,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教三317室查蒙老师处。
二、评奖依据
学校文件: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b1/77/ef3f61274be5bfe53f7638690439/63e89669-44f3-4f6c-adb7-364f01081503.pdf;
学院文件:
请各所负责评奖评优工作的老师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三、相关事项
1、参评对象: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优博资助除外)。
2、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不兼得,奖学金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3、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0年9月-2021年8月之间。
4、奖学金的评定及比例
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已分配到各研究所,研究所评审后上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认。
2021光电学院评奖名额分配(国奖+校设荣誉)20210923.xlsx
(1)国家奖学金
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研究所提出申请。各研究所评审确定的获奖学生填写“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请于10月15日中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uruoran@zju.edu.cn,纸质版交到教三317办公室查蒙老师处,请以研究所为单位提交)。
(2)专项奖学金
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请关注研工部后续通知。
(3)单项奖学金
学院将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填写《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于10月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liuruoran@zju.edu.cn,纸质版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上交教三317查蒙老师处。
另外,学院将推荐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各2名,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填写《2020-2021浙江大学社会工作奖及社会实践奖申请表》(附件5)电子版于10月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liuruoran@zju.edu.cn,纸质版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上交教三317查蒙老师处。
(4)院设奖学金
院设奖学金具体名额与数量将划拨各研究所进行评选,具体后续另行通知。
(5)荣誉称号的评定
①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
②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
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非光电学院所辖部门的学生干部不参加光电学院研究生优秀干部评比,可到所在单位部门参加评比。
④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⑤专项奖学金必须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
⑥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选: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我院分配名额为2个。申请校“研究生先进班级”的班级,请班长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6),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电子版于10月20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liuruoran@zju.edu.cn,纸质版交到教三317办公室查蒙老师处。
四、其他说明
1、对于课程成绩的认定。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其他课程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2、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571-87951839。
3、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4、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5、原文链接:【评奖评优】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五、时间步骤
1、9月21日-9月27日,各研究所评奖评优。获得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10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应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最后导出评奖评优登记表(须在学院审核:约在10月30日后再导出,否则奖项无法显示),打印上交。
2、10月5日中午12:00前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同学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uruoran@zju.edu.cn,10月8日中午12:00前纸质版上交教三317查蒙老师处。
3、10月13日中午12:00前各研究所上报除国奖外其他奖项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liuruoran@zju.edu.cn,纸质稿交教三317查蒙处,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4、10月15日中午12:00前各研究所上报国奖获奖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liuruoran@zju.edu.cn,纸质稿交教三-317查蒙老师处,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汇总名单格式为:(顺序为:按国奖、各类校荣誉、专项奖学金、院设奖学金)
奖项名称、等级、获奖学生学号、学生姓名
学号非常重要,有不少同学是同名的,避免出错。
2、10月16日-10月21日,院网站公示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项获奖者名单,院汇总并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联系人:查蒙老师,地址:玉泉校区教三317办公室。
电子邮箱:zhameng@zju.edu.cn
附件: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doc
2020-2021浙江大学社会工作奖及社会实践奖申请表.docx
光电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