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迎接建党一百周年重要历史契机,落实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愿景,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发力,激发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决定今年暑期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百年奋斗薪火传·青春向党逐梦行
二、活动形式
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结合共青团“我为青年做件事”活动,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大学生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在暑期社会实践中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鼓励学生以党、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一)追寻红色印记,献礼建党百年
鼓励大学生深入调研红色遗迹,探寻红色文化,走访先辈足迹,记录红色故事,在实践中领悟前人的革命精神,铭记历史,开创未来。引导团队溯源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脉络,感受世纪征程伟大成就,组织大学生拜访老党员、老军人及其后代,深入观览全国各地各类纪念馆、博物馆,追忆英雄先烈的丰功伟绩。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鼓励用好家乡资源,讲好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深化服务为民,助力家乡建设
组织开展“上好基层锻炼‘必修课’”专项实践行动,引导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培养家国情怀,将“到基层中去、到实践中去”内化于心,通过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兼职锻炼、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助力地方建设。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利用专业优势,引导大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参加实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动员大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在服务基层、回报社会中,唱响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强音,为家乡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三)弘扬西迁精神,传承浙大文脉
把继承发扬浙江大学“文军西征”精神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组织求是学子重走西迁路,重温西迁办学历史,感悟西迁文化,弘扬西迁精神。开展爱校荣校教育实践,结合“我的学科有故事”主题活动,鼓励支持大学生学习校史校情,寻访优秀校友,讲好浙大学科历史故事,传播前辈事迹,传承浙大文脉,从真实的故事中挖掘激发动力、催人奋进的正能量,引导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树立远大理想和家国情怀。
(四)发扬志愿精神,传递公益力量
弘扬奉献精神,践行服务理念,围绕“社会实践+公益服务”主题,深入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将志愿服务活动融入到助力乡村振兴中,引导求是学子深入基层、深入西部、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以青年学者为指导教师,青年学生为主体实施,有效地帮助基层群众“武装脑袋、丰富口袋”,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五)强化专业引领,履行社会责任
聚焦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建设,院系可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包括产学研成果落地、技术转化、创业实践、行业调研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做好“青年学者社会责任行动”模式社会实践,由青年教师带队,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对点帮扶、科普讲座、团队指导等形式,给各类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关怀帮助,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六)巩固脱贫成果,投身乡村振兴
继续做好“互联网+乡村振兴(青年扶贫)”模式社会实践,动员求是学子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鼓励组织大学生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各线上平台,通过直播带货、网络购物、短视频传播等形式,推动当地发展,提振乡村振兴的坚定信心。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址:http://10.202.82.70,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6月4日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院系、学园团委(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审核流程。各院系、学园团委及(学生组织指导单位)需严格对各立项申报团队进行团队审查选拔,保证立项实践团队质量,于6月9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将立项审核合格的团队提交至校团委审核流程,并确定校级重点推荐团队,通过团队推荐审批流程提交。
(二)请各位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在完成立项申报后以“【光电学院】2020-2021学年暑期社会实践申报”为邮件主题,以“【队长姓名】+社会实践申报书”为附件名称将申报书发送至zjugdqz@126.com
五、联系方式
(一)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紫金港小剧场B座321办公室):
王巍贺 88206213
杨旭枫 88206213/17300988677
汤沈杨 88206213/18868108313
学生社团如需社会实践方面的咨询,请联系:
孙诗洁 88206671/18867100585
(二)请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和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zjushsj”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请各院系、学园、学生组织暑期社会实践学生负责人于6月4日前扫码加入浙江大学2021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钉钉群,实践过程中有疑问可群里进行咨询。
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