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定于5月13日(周四)进行2021年“电子信息”工程博士的复试。请相关考生和老师仔细阅读以下通知,并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按时参加复试。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向东、刘玉玲
副组长:郑臻荣、郑丹文
成员:时尧成、杨青、李强、刘华锋、刘东、黄腾超、冯华君、赵瑛、于浩晨、查蒙
申诉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71-87951847,电子邮箱:dwzheng@zju.edu.cn
咨询电话:0571-87951869
一、 复试要求
1、申请光电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博士,且通过研究生院形式审查;
2、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通过学院初审;
3、所报考导师具有招收工程博士的资格,且有招收考生的意向。
二、复试方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钉钉(DingTalk),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使用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该平台的面试须知参照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
三、报考资格的审查
时间:5月11日12点前学院将根据复试名单建立钉钉群,请考生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1)《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原件(定向考生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上传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遗失需要上传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
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最高学位为学士学位的考生需上传学士学位证书;
(5)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6)提供能反映科研水平和工程能力的正式证明材料,包括:
a. 已取得的获奖、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b.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7)一份介绍的PPT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0年5月13日
下午 面试13:00-17:00
地点:钉钉群
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时间每生应当不少于30分钟。
每位同学须准备5分钟的PPT介绍,内容包含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介绍、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复试将重点加强对考生英语、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五、 录取条件
1、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未进行体检与资格审查,或体检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1.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复试期间暂不体检。考生被本院(系)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寄送至工程师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未收到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请关注工程师学院体检的通知。
2. 复试安排以光电学院网上公布为准,不再另发书面通知。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3. 请参加复试的考试生发送两份专家推荐书给研究生院,具体按照研究生院的通知。
4. 通过复试者,工程师学院将完成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调档政审工作。安排非全日制定向考生签订学校、工作单位和本人三方培养协议。请关注工程学院通知为准。
参加复试名单:
报名号 | 学生姓名 | 报考领域 |
YB2021300052 | 张占军 | 电子信息 |
YB2021300053 | 戴付建 | 电子信息 |
YB2021300055 | 江兴智 | 电子信息 |
YB2021300056 | 杨臻垚 | 电子信息 |
YB2021300057 | 王智 | 电子信息 |
YB2021300058 | 李丽 | 电子信息 |
YB2021300060 | 蒋静 | 电子信息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