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纸质材料的时间为:3月23-24日工作时间
交材料清单:
1) 评阅书 5份(博士5份,硕士为3份)和修改说明(有中等和大修改的同学需要交修改说明,修改说明需要本人、导师、答辩主席签名)
2) 独创性声明 1份(导师签名的原件),其余学位论文中可以用复印件
3)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
4) 表决票
5) 答辩记录 1 份(表决票数目与答辩记录中答辩委员人数一致,硕士的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博士的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
上述五份材料请按照标号顺序装订好(评阅书在最上面,答辩记录在最下面),左上角一个燕尾夹。
6) 小论文发表证明材料,由于之前论文初审交专家评审用掉了,现在补一下纸质版一份。请按照系统审核通过的论文提交,左上角订书机订好,并写上学号姓名。
7) 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 贴好照片) [ 里面的基层党组织意见(由各研究所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填写)必须填好,并请用钉书机分别装订好2份,左侧两个钉 ] 。
8)博士学位论文2本彩打终稿,硕士交1本彩打终稿,系统终稿请确保上传系统的终稿是有导师和作者签名的版本。
论文格式请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科学学位论文封面请使用规则中的附件1.1,专业学位论文封面请使用附件1.2(专业学位类别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为“光学工程”),上交论文须做有书脊,硕士论文不需要英文题名页,其余页均需要,所有信息填写完整,签名处必须亲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