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不忘初心使命,传承百年辉煌”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曼华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450

各院系、学园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愿景,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奔赴基层、深入群众、接受锻炼、砥砺品格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发力。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决定今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使命,传承百年辉煌

二、活动形式

原则上应在学生所在县市(返乡)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开展实践,不跨省跨市实践,不到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实践,不出国(境)实践。同一团队的同学可以分别在各自家乡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实践活动。

三、活动内容

各院级团委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要组织引导广大学生于寒假返乡期间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各类实践活动:

(一)“追寻红色记忆,献礼建党百年”专项。追寻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脉络,回溯世纪征程伟大成就。围绕传承百年辉煌主题,组织大学生拜访老党员,走访先辈足迹,探寻红色文化,感悟党和国家艰辛发展历程和先辈们的革命精神,铭记历史,开创未来,为建党百年献礼。

(二)“投身公益实践,服务社会建设”专项。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抓手,围绕社会实践+公益服务主题。鼓励学生投身志愿服务行动,广泛开展线上支教行动,科普讲座,环境保护,乡镇服务等,特别组织学生参与抗疫志愿活动。引导学生服务社会发展,为社会建设奉献力量。

(三)“发掘家乡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专项。以春节等中华传统节日为契机,借助寒假返乡时机,开展文化发掘活动,弘扬中华文化,加强文化自信。通过实地观察,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带有家乡文化特色、地域风情的文字图画,影像资料等,形成实践成果,助力家乡文化宣传。

(四)“聚焦农村扶贫,深入基层建设”专项。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引导学生前往家乡所在地的农村、基层等单位开展政策宣传、实习锻炼等一系列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联系实际,研究调研农村扶贫中存在问题,探索提出解决方案。继续开展“互联网+青年扶贫”专项实践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安全机制,跟踪实践过程。各院系、学园要结合常态化防疫要求建立社会实践安全机制,做好防疫安全工作预案和行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并做好健康监测工作,避免在人员密集的场所逗留。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统一购买保险,每日上报队员健康状况,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全程跟踪社会实践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二)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部署。各院系、学园应在本单位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院系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制定社会实践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以青年学者为指导教师,青年学生为主体实施,聚集校友资源,精心组织部署,保证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严格立项考核,保证实践质量。各院系、学园要继续认真抓好抓实社会实践的立项考核工作,各院系、学园团委及(学生组织指导单位)需严格对各立项申报团队进行审查选拔,保证立项方案可行性和立项实践团队质量,学校将在院系、学园审核推荐基础上,选拔校级立项团队,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四)深化实践成效,做好宣传展示。各院系、学园要注重挖掘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效,做好成果展示和宣传报道工作。实践过程中应积极联系媒体投稿,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充分扩大实践影响力,并及时向校团委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实践结束后应通过报告会、交流分享会等形式继续深化实践成果。

五、注意事项

(一)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117日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院系、学园团委(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审核流程。各院系、学园团委(学生组织指导单位)需于119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将立项审核合格的团队提交至校团委审核流程,并确定校级重点推荐团队,通过团队推荐审批流程提交。

(二)各院系、学园要在120日前将本单位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上交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材料上交要求电子稿WORD文档和纸质稿扫描PDF文档(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各一份,打包发送至zjushsj@163.com

(三)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要求:

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

××院系/学园】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

六、联系方式

(一)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紫金港小剧场B321办公室):

王巍贺 88206213

杨旭枫 88206213/17300988677

汤沈杨 88206213/18868108313

学生社团如需社会实践方面的咨询,请联系:

孙诗洁 88206671/18867100585

(二)请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和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zjushsj”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请各院系、学园、学生组织寒假社会实践学生负责人于120日前扫码加入浙江大学2021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钉钉群,实践过程中有疑问可群里进行咨询。


  

  

  

  社会实践网络平台操作指南.zip

  

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