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光电团支部、直属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0年秋冬学期第二次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单位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统一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其中推优比例建议各单位可根据党员发展实际,控制在团员数的20%以内。
2.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审核表》(附件3),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根据团中央组织部最新制定的推优入党审核表重新修改了我校的推优表(包括社团推优、学生组织推优),请团委书记们注意区别不同版本。填写时新增了表格上方的团员编号,2016年后发展的团员需要填写,如在此之前,可以不填。纸质版审核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3.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4.后续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将根据实际和防疫工作要求开展教学环节。
5.截止期:请各单位及时完成推优工作,并将《光电学院2020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审核表》(附件3)汇总后,于12月14日12:00前将总结表发送至光电团委邮箱1160864376@qq.com ,纸质材料(个人事迹+入党审核表)请交到教三317张曼华老师处。
附件2:光电学院2020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光电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