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1年推免生招生工作
组长:刘向东、刘玉玲
副组长:郑臻荣、郑丹文
成员:时尧成、杨青、李强、刘华锋、刘东、黄腾超、冯华君、赵瑛、于浩晨、查蒙
咨询接待人:赵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951869 电子邮箱:zhaoying@zju.edu.cn
申诉接待人: 郑老师
申诉电话:0571-87951847,电子邮箱:dwzheng@zju.edu.cn
二、2021年推免生招生计划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招收2021年推免生名额情况如下:
专业 | 招生推免生计划 | |
光学工程 | 科学学位硕士 | 42(含纳米院和先研院指标各1人) |
信息传感及仪器 | 科学学位硕士 | 3 |
电子信息(光学工程方向) | 专业学位硕士* | 29(含宁波分院6人、海宁校区1人) |
直博生 | 47(含海宁国际校区6人) | |
合计 | 121 |
* 电子信息(光学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统一管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可获得所在学校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60分,有效期五年,计算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TOEFL≥80,雅思≥5.5。
欢迎光电、机械类、物理、信电、电子工程、计算机、电机、自控、材料、生物等专业考生报考。
四、申请办法:
(一)本校免试生申请办法按我校“关于推荐2021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进行。
(二)外校免试生申请办法如下:
1、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地址: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1815&object_id=217504
2、9月25日前,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给出是否同意复试结论。复试名单将于9月25日通过“浙江大学2021年免试生申请系统”发出。
3、9月30日,通过材料审核并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携带以下指定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线上复试。
指定材料包括:
(1)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一)(报名系统中下载导出)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3)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可点击下载)。
(4)通知中指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4、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推免生工作安排,考生需于10月12日起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在规定日期内尽早申请,我院将在第一时间确认。
五、复试安排
复试流程和时间安排:
时间:2020年9月30日上午8:30开始(地点:钉钉群)
钉钉群面试前查验材料:学生证、身份证,以及指定携带材料原件。
复试采用线上面试形式。每位同学须准备5分钟的PPT,内容包含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复试将重点加强对考生英语、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由研究生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参加我院2020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获优秀学员的同学优先录取。
我院预计于10月12日12点前完成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复试通知发送,考生确认(建议在14点前完成)后,学院在“教育部推免系统”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预计15点前完成)。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发出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工作(建议17点前完成),否则可能不保留相关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十个工作日,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对于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或被母校取消推免资格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光电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