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6级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2018-2019学年2016级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及外设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 省政府奖学金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本学年2016级本科生共有3个名额。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 外设奖学金
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或院系设立的奖学金。外设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由学校统一下达。申请者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校设奖学金。本学年光电学院2016级本科生的外设奖学金如下:
奖项 |
金额(元) |
名额 |
|
校外设奖学金 |
南都创新奖学金 |
1500 |
1 |
恒逸奖学金 |
10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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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 |
8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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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奖学金 |
5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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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奖学金 |
6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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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设奖学金 |
国光一等奖学金 |
5000 |
2 |
国光二等奖学金 |
2000 |
4 |
|
歌尔奖学金 |
5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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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光学奖学金 |
5000 |
1 |
三、注意事项:
1. 每人限申请2项奖学金(包括省政府奖学金和外设奖学金);
2. 所有校级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奖金以最高金额计;院设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荣誉与奖金兼得。
3. 原则上本次评选的省政府奖学金、校外设奖学金和院外设奖学金只能获得一项。
请有意向申请上述奖学金于10月18日中午12点前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3150102135@zju.edu.cn,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外设奖学金申请。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三317张曼华老师(8795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