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9-27浏览次数:306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 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 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单位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统一于10月下旬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10月22日下午17:30前将表格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jgzzb@zju.edu.cn。校级学生组织与学生社团活动团支部相关工作由校级学生社团活动团总支统一组织实施,各学园活动团支部由各学园组织,并统一于9月29日前完成。

2.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3),并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3.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4.请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入党动机教育为主,一般应设计3-4次理论课程、1次影视课程或实践课程,并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培养、考核管理工作。各院级单位可以单个单位独立开展培训,或以学部为单位联合开展,可灵活运用“学习强国”APP进行积分学习。

5.请各单位统一于11月下旬前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总结表》(附件4),于11月28日17:00前将总结表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jgzzb@zju.edu.cn;填写《浙江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领取登记表》(附件5),至校团委组织部统一领取结业证书。

6.请光电学院各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收集本团支部所有推优材料(附件2、3)并统一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汇总至邮箱3170103231@zju.edu.cn。

各院级团组织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88982812,地址:紫金港校区剧场B座322办公室。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