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2018-2019学年光电学院2017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原则上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10%;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名额,2017级及以后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名额,在原来3%的基础上,根据当学年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相应增加。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2017级及以后)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2.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系)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将申请表双面打印2份并于9月27号上午12:00之前交至玉泉校区教三-317办公室张曼华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150105683@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级XX同学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3、国奖表格填写一定要规范,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并需填好推荐理由,附好相关证明材料。请按填写规范要求填写,不得更改表格格式,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评奖资格。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2.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要求高,时间紧,要做到认真、细致、工作到位。
3.在评审国家奖学金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真正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优秀学生德才兼备、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