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光电学院初审结果及复试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29浏览次数:1657

光电学院定于58日(周三)进行2019年“电子与信息”(光学工程方向)工程博士的复试。请相关考生和老师仔细阅读以下通知,并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按时参加复试。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向东、刘玉玲

副组长:郑臻荣、郑丹文

成员:时尧成、白剑、冯华君、严惠民、沈永行、刘旭、丁志华、何赛灵、邱建荣、刘承、吕成祯、赵瑛

申诉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71-87951847,电子邮箱:dwzheng@zju.edu.cn
一、 复试要求

1、申请光电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博士,且通过研究生院形式审查;

2、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通过学院初审;

3、所报考导师具有招收工程博士的资格,且有招收考生的意向。

二、 录取条件

1、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未进行体检与资格审查,或体检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报考资格的审查

时间:589:00-9:30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三教学楼326

审查内容如下(均需原件):

1)《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原件(必须内容完整,包括报考导师意见及签字,定向考生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考生需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

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上述需核验的证件(登记表除外)均需准备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上交报考院(系、所)。

6)浙江大学校医院出具的已体检证明或其他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的报告。

7)复试时考生需提供能反映科研水平和工程能力的正式证明材料,包括:

a. “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两份,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b. 已取得的获奖、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c.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工作小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院副教授及以上、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2、复试工作小组首先对复试(面试)者身份予以确认(查验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3、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时间每生应当不少于30分钟。

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时间:5月8 9:30-11:00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三教学楼326

五、注意事项

1. 《校医院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请见以下链接: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object_id=55132

请务必仔细阅读并按要求,于参加复试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安排以光电学院网上公布为准,不再另发书面通知。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3. 请参加复试的考试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见附件)。

4. 通过复试者,学院将完成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调档政审工作。安排非全日制定向考生签订学校、工作单位和本人三方培养协议。

参加面试名单:

李勇、李丽、张磊

附:

专家推荐书.pdf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