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光电学院本科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 号)等相关要求,为确保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光电学院实际情况,光电学院本科生评奖委员会经多方征求意见,特制订《浙江大学光电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细则(征求意见稿)》《浙江大学光电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全院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3月24日前通过邮件反馈至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联系人:张曼华(0571-87951839)
邮箱:zmh1122@zju.edu.cn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