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春季学位申请的4号通知:关于录入论文评审结果、确认答辩资格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01浏览次数:984

各位研究生:

论文评阅材料返回后,请至研究生科确认以下事项:

1、硕士的明审评阅意见电子版扫描成pdf,发给zhaoying@zju.edu.cn,纸质版带来由研究生科赵老师统一录入系统;

2、审查是否允许在申请的期限内答辩并在系统中确认,确认是否允许论文答辩;

3、申请人准备论文答辩,在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后,学生输入答辩信息(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之后,到研究生科领取答辩表决票

请注意:3月份申请答辩的研究生答辩时间从送审返回至318

文书打印:

点击打印“答辩记录”,1 份(硕士的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博士的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职称人员担任)。

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1份, 说明:评阅和答辩费需要从培养费折子(各所一本,在各所秘书处),通过浙大财务系统发酬金。

 

补充说明:

根据《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3-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外院、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学生毕业答辩时,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参加,且在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时需要回避。

第十三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一般应有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4人,外校或外院、外专业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学生毕业答辩时,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参加,且在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时需要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