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要求,推荐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项目须在主要完成单位公示。现对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刘崇老师参与申报的“大气颗粒物监测计量技术研究及其应用”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2月2日――2019年2月11日(共十天)。
对公示的项目、申报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学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学院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公示受理单位: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71-87951767;Email:jinxinzju@zju.edu.cn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