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2016年秋博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9浏览次数:4457

优质的博士生生源是保证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为使博士生的录取更加符合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生复试(面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臻荣
副组长:白剑
成员:冯华君、章海军、车双良、时尧成、李玉琦、赵瑛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1847,电子邮箱:yesong@zju.edu.cn
二、光电学院2016秋季博士生招生指标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学院2016年秋季博士生招生名额情况如下:
专业
招生指标
招生指标
导师
光学工程
4
/
合计
4
/
合计2016年秋季博士生招生指标:4人
三、复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复试线: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0分。
3.报考资格审查和学校组织的体格检查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5.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复试名单附后。
 
四、复试形式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系的教师担任;
2. 复试(面试)小组首先对复试(面试)者身份予以确认(查验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关于资格审查事宜见链接。关于体检通知见链接
3.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及专业课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参加学科组织的外语笔试及专业课笔试,成绩计入初试分数。
4.面试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时间每生应当不少于30分钟。
5.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办法
1、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未进行体检与资格审查,或体检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初试成绩25% + 面试成绩75%
六、具体复试安排:
1、笔试
1)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及专业课的考生
笔试时间:2016510
英语笔试(申请考核通过但未参加学校组织统一外语考试的考生):
时间:510日上午900-10:30
地点:玉泉校区第三教学大楼338室,
参加考试名单:杨珊珊,陶骁,吴建红,何至
专业课笔试(光及电磁理论,申请考核通过未参加学校组织专业课考试的考生):
时间:510日下午1330-14:30
地点:玉泉校区第三教学大楼338室,
参加考试名单:吴建红,陈楷旋,洪晓建

2)所有复试考生
专业课笔试:下午15:00-16:30
地点:玉泉校区第三教学大楼338
参加考试名单:张裕生,杨珊珊,陶骁,吴建红,赵高升,张梦若,何至,陈楷旋,洪晓建
2、面试(所有考生)
面试时间:2016511
上午8:30-1730,地点:玉泉校区第三教学大楼338(所有考生8:15到教三326集合
七、调档审查
由学院党委(总支)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要重点加强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八、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名额,分别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九、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时纠正不公正现象,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十、本通知归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解释。
 
附:参加复试名单:
张裕生,杨珊珊,陶骁,吴建红,赵高升,张梦若,何至,陈楷旋,洪晓建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