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同学:
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调整工作有关事项及认定流程通知如下:
申请加入或退出经济困难生库的同学,请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注意附带真实有效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本班班长处。
各班班长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在班主任参与讨论下对每一份申请进行认定,由班主任在“陈述理由”一栏签署意见,并在“评议小组组长签名”处签字,各班班长将本班全部材料整理好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系党政办公室。
上交截止时间2010年3月15日17点,上交地点紫金港蓝田六舍1064办公室或玉泉校区教三317办公室。
如在认定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电话咨询张明涛老师,联系电话87951193、88206436。
特别说明: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整个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班级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深入了解情况,把真正困难的同学列入名单。
光电系学生党总支
2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