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审批,2009年第一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近日已通过学校计财处发放,详见学校办公网计财处《关于2009年度第一批中行国家贷款发放的通知》(9月18日),由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从本学期开始,二等助学金的研究生不再需要缴纳学费,研工部经过与银行及计财处协商,原先需要缴纳学费已在中国银行办理过借款手续的研究生,本次仍获得学费贷款,并已打入该生的银行卡。请这部分研究生合理使用这笔贷款,可以作为生活费支配,也可以偿还以前的贷款,毕业后仍按学费贷款偿还银行。本学期起获得二等助学金的研究生不再接受申请学费贷款,但可以申请生活费贷款,本年度第二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正在申请中,请查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上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