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实验中心(室)、各直属单位:
在举国欢庆我国60周年华诞即将来临之际,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安全防范,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根据我校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制度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开展安全自查。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全面自查,不留死角。一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的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二查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日常工作是否落实,三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层抓一层,一环连一环。
2、认真建立检查台帐。请各院(系)实验 (安全)秘书将检查结果汇总(汇总表见实验室处主页“文档下载”)和文字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lvye@zju.edu.cn,并将书面文字总结报告和汇总表盖章后于 9月27日中午前提交给校实验室处计量与安全办(或实验室处各校区办)。
3、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文字总结报告中应反映出检查中发现应该由院(系)自行解决的问题和院(系)无法解决的问题。对于应该由院(系)自行解决的问题,要写出未整改原因及将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完成整改的时间;如果院(系)无法解决的问题,涉及到需要学校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请另向有关部门提交专题报告(建议通过学校OA系统上传)。
4、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验室处届时将各单位上报的检查情况上网公布,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同时欢迎大家随时举报实验室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实验室处计安办:87951995, lvye@zju.edu.cn。
5、国庆期间,各实验室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国庆期间,一般实验室不对校外人员开放,确实需要开放的,必须及时告知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2)对于无人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院系应实施“封门”;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对个别因为实验工作需要,确实要在实验室过夜的人,必须上报院(系)进行严格审批。
(3)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严格执行剧毒品“五双”管理制度,即使实验在进行中,也必须在取出实验使用量后立即存入保险柜,做好记录,严防疏漏。
(4)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室内不得堆放大桶试剂。特别强调:禁止在普通实验室饲养动物,禁止在未通过政府环保部门审批备案的情况下私自开展同位素实验,禁止堵塞实验室消防通道。违者将逐级追究领导和管理责任。
(5)实验人员在实验完成离开时负责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各个实验室的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内烹煮食物、聚餐、自行留宿、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注意检查本单位及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位领导、保卫处各校区办公室和实验室处。
玉泉保卫办:87951110,华家池保卫办:86971110,紫金港保卫办:88206110,西溪保卫办:88273110.
实验室处计量与安全办 联系人:阮俊 87951995,13858189120
邮箱:lvye@zj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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